近日,由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等4人恶势力案在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汪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黄州区检察院指控:
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汪某纠集陈某、吴某(已判决)、汪某某(已判决)、夏某(已判决)、吴某(已判决)等人先后在黄州区堵城镇松杨、叶路、朱岭、团风鹞子湖等地开设赌场,非法牟利,并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形成了以汪某为纠集者,吴某、陈某等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该组织平时遇到事情便逞凶斗狠,采取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汪某、吴某等人于2010年被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刑罚。汪某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收敛,与陈某等人纠集在一起,继续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随意殴打伤害他人,强占财物,涉嫌寻衅滋事、殴打伤害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当地老百姓迫于汪某等人的淫威,敢怒不敢言,造成黄州区及堵城镇周边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获悉该案后,黄州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克彦带领办案组,提前介入,公诉引导侦查,通过全面审阅案卷、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严把案件事实和关键证据,引导指明侦查方向,补充完善了大量证据。在案件审查环节,依法认定汪某等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4起、开设赌场罪1起,严重破坏社会管理和生活秩序,属恶势力犯罪。
2019年11月15日,因涉隐私该案不公开开庭审理,由黄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克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龙平,检察官助理闻晶出庭公诉。
看守所提审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犯罪事实逐起举示证据,阐明证明目的及观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在完整的证据链条前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庭前一直拒不认罪的被告人汪某痛哭流涕,当庭表示认罪。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黄州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积极投入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该起涉恶案件的依法审理、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彰显了黄州区检察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强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