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政办函〔2019〕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崎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着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迅速将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团风县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责任分解清单》要求,逐条推进落实,查找不足、立行立改,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信息反馈。《团风县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责任分解清单》涉及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2日向牵头单位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含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各牵头单位要于每月24日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报送牵头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电话:6158502)。
四、强化督办落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定期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团风县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责任分解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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