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回龙山司法所“三举措”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为更好地帮助刑释人员重新融入社会,预防、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以来,回龙山司法所充分落实三项举措,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受到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因人施教。为更好地制定帮教方案,形成无缝对接帮教体系,我所在刑释解教人员释放之前,提前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村组、家庭进行了解,掌握实际情况、落实帮教工作计划。同时,协同帮教人员亲属及村(社区)治保主任,组成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了解帮教人员性格特点,为接收工作、开展特色帮教活动进行充分准备。在帮教过程中,对每一名刑满释放报到人员建立档案,并与村签订帮教协议,同时,跟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备案,根据监狱评估和家庭情况,针对性制定个人安置帮教方案,不断调整,促进帮教人员积极主动融入社会,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责任清。

二是完善特困人员帮扶措施,以情助教。在开展特色个性化帮教工作的同时,如何更好地融入帮教人员生活,充分了解帮教人员生活问题。结合我所实际调研走访情况,对于符合政策的特殊困难安置帮教对象,司法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协调作用,极大程度缓解帮教人员生活困难情况。今年2月,王所长在例行走访中发现,帮教对象胡某无生活来源、无住房、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属于“三无”人员,且腿部有残疾,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司法所相关人员与村委会、民政部门沟通交流,建立生活保障机制,为他申请易迁住房以及“临时救助金”,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帮教人员面对的生活实际困难。我所还积极协调与县区的企业沟通交流,先后为3名安置帮教人员争取到就业机会,使其增加了收入,增强了重回社会的信心。

三是优化日常监管工作,未雨绸缪。我所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辖区安置帮教对象及其家属上门走访、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帮教对象近期的家庭状况、思想动态、以及工作情况。同时,在各类活动中向帮教对象及其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需要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及时疏导化解安全隐患,引导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争取能早日融入社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安全防线。

(作者:王军 徐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