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县公证处应县渔政执法大队申请,对今年举行的我县长江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本次增殖放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对增加长江流域生物资源数量,修复渔业种群结构,净化水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长江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本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约1300万尾,流放品种以四大家鱼为主,包括花白鲢苗约600万尾、草鱼苗约300万尾、青鱼苗约200万尾、鳊鱼苗约200万尾。活动期间,公证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法律程序全程监督,确保了鱼苗增殖放流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公证参与渔业增殖放流,发挥了公证对放流活动的监督作用,增强了放流活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对渔业资源环境、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让公证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多次参与各类大型活动,充分利用公证法律职能对本地区社会民生、经济建设、环境保护提供优质公证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预防了法律及社会舆论纠纷,为长江大保护和我县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