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永忠调研县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时强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永忠一行到县检察院调研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他强调,县检察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六稳”“六保”,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后,丁永忠指出,近年来县检察院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政治站位高,敢于担当,主动有为,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力度大、亮点多、效果好。

对做好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丁永忠强调:一要强化担当精神。要突出人民司法的本质属性,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实化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要坚持平等保护。要对所有类型企业都一视同仁对待,做到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办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案件,要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做到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四要强化涉企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加大力度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民企公益诉讼案件,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五要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要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增强检察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民营企业解围济困提供司法帮助。

会上,与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围绕加强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加大涉民企案件及时查办、打击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服务;为企业创新提供支持,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金杰、徐林、周友明、胡文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团风镇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