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及思想情况,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4月10日上午,团风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
学习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就自己近期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民法典》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民法典》中关于居民日常权益的相关知识,并向矫正对象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端正思想,明确当前形势,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服从监督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工作生活学习情况,遇到困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二是要摆正位置,时刻树立遵法守法意识,常常保持警醒;三是要坚定信心,认真努力改造,确保顺利回归社会。学习完成后,团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进一步增强了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法治意识,有效促进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社区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