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11月4日,县检察院召开党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和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任务、新要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肩负“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办好群众身边案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对标“十四五”发展蓝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扎扎实实履职尽责,打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检察新贡献。

一是要主动融入团风发展大局。要结合团风实际,把最高检关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离不开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要把握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依法监督办案,促一方平安。另一方面,五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这也是基层检察院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要结合典型案例,抓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要坚持依法办案彰显公平正义。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其中90%以上都是常见多发的案件。这些案件既是群众身边的“小案”,更是群众眼中的“大案”。办得好,群众就会对司法检察、对司法制度、对党和政府充满信赖。要本着司法良知,综合考虑国法、人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实现全会《建议》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特别是要继续深化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扫黑除恶等民生检察工作,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是要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关键在基层,要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好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基层民事检察办案量相对较小,要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对基层审判机关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以及民事执行活动加强监督;基层行政诉讼监督要勇于突破,以执行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损害公益案件多发生在基层,要按照最高检要求把这两类案件作为公益诉讼必办案件主动作为。

会议指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每一个案件里,抓基层,强基础,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检察的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