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三督导组一行4人来我县开展专项工作督导,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叶青锋出席,部分乡镇及行政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关于我县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及此次督导要求的两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及佐证资料,并与参加督导活动的乡镇及行政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
督导组组长叶茂肯定了我县对此次督导工作的重视及法治团风建设取得的成果。他指出,此次专项工作督导既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的要求,也是法治黄冈建设的需要,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要以此次督导为契机、为抓手,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加快法治建设的进程。他要求,要明确此次督导的范畴,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清理2015年以来所有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漏一案。要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整改问题,继续巩固已有成效,继续严格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决定的事情发生。要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加快推进“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全面对标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19个共性问题,推进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见真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