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采取四用“法”,助力青少年向阳生长

团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采取四用“法”,全面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

普法宣传“用心”

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联动普法,用好法治人才,积极开展校园普法活动。统筹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积极配合教育等普法责任主体部门,充分利用好“普法课堂”、班会课、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普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等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法律意识。

教育帮扶“用情”

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引导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辖区内家庭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及时介入调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所就读学校老师、居住村(居)委会负责人开展走访,建立“四访五帮”工作台账和具体帮教帮扶措施,指定帮教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教,做到不漏一人。

矫正管理“用智”

积极探索个性化矫正模式,关爱社矫未成年人,制定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方案,成立由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民警、监护人、村干部、志愿者组成的“五包一”矫正小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对未成年人入矫宣告、解除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心理特质和生活需求等个体特点,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对象教育矫治模式,优化未成年对象教育矫治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质效。

法律援助“用力”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业务能力强、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代理辩护工作,通过看守所、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及法律援助申请转交等服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团风县司法局将聚焦职能职责,构筑保护未成年人“护苗之盾”,切实助力青少年向阳生长。

(作者: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