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山司法所:交通事故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民忧

道路千万条,安全为首要。近日,回龙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妥善处理问题,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王某来自重庆,在回龙山镇玖龙山庄务工。不久前,王某骑着两轮电动摩托车与胡某骑行三轮车在玖龙山庄门口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王某受伤。案件发生后,胡某和王某到回龙山司法所,希望调解双方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司法所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各自诉求,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核实,并立即制定调解方案,迅速展开调解工作。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和调解下,为双方讲解《民法典》及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使他们清楚意识到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经过调解员的悉心劝说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赔偿费用也立即支付。事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信服和满意。

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始终保持依法客观公正中立的态度,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展现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王军 徐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