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首届特约监察员正式上岗

4月9日,县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13名同志受聘为特约监察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杰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特殊的使命要有特别高的站位,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力举措,是增强反腐倡廉合力的必然要求,是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需要。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为特约监察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强调,特设的岗位要有特别实的作为。特约监察员要积极建言献策,大胆开展监督,履职尽责彰显担当作为。要当好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监督员”,大胆提出批评建议,及时反映问题,更好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要当好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参谋员”,加强调查研究,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齐心协力引领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开创新局面;要当好了解民情、纾解民忧的“联络员”,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广泛搜集并反馈基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当好教育引导、正向激励的“宣传员”,强化教育引导,着力讲好正风肃纪反腐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切实把新风正气树立起来。

会议要求,特定的身份要有特别严的纪律。特约监察员要政治过硬,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恪守政治忠诚、扛牢政治使命、展现政治担当;要能力过硬,夯实知识储藏,系统学习党纪法规,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工作,为开展监督打好根底;要作风过硬,始终做到眼中有政治、手中有章法、心中有戒惧,自觉树立和维护特约监察员的良好形象。

会议宣读了《团风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并向13名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通报了2023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2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团风县监察委员会关于

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黄冈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团风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万国正、朱志刚、邵宝平、李晓莉(女)、占碧涛、罗语畅(女)、胡友平、倪伟(女)、龚勇、曹玲(女)、童四立、童锐、操志华等13名同志为团风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本届监察委员会届满之日,期满自然解聘。

(作者:邹桑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