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下狠手”

3月16日晚上,方高坪镇纪委联合县公安局方高坪交警中队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查处酒驾行为同时过问清楚司机政治面貌和工作,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开展重点督查。

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对酒驾的90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内警告74人,严重警告7人,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2人,含政务降级1人,政务警告5人,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仅危害社会安全,而且还面临着法律纪律的惩处,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有的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暴露出少数干部特权思想,败坏党风政风。为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纪法协同,形成查处合力。

针对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以“喝酒怡情”“个人爱好”“临时急事”“小区挪车”等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县纪委监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压实各级党组织日常教育监督教育管理责任,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抓案件查处的同时,注重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