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第44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接种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12-17周岁人员将按照省市指挥部安排分步实施)。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医疗机构开具。

二、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属地乡镇卫生院或城区就近接种点登记,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0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有外出旅游、商务等活动的,在出发前须第一时间在属地村(社区)登记并优先接种疫苗。

三、7月15日起,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汽车站、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景区、影院、网吧、KTV、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金边码“二码联查”。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公共场所出入口安排专人进行“二码联查”,并对未接种新冠疫苗或未全程接种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就近在接种点及时补种。

四、7月25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除禁忌症外应实现接种清零。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落实“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各村(社区)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摸排、台帐式管理,组织好群众开展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要积极配合,主动进行疫苗接种。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读大学生请尽快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

五、大型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遵守有关防控指引规定,举办会议活动需查验健康码(含疫苗接种信息)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举办展览活动应提示所有人员会前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做到能接尽接;承办大型考试活动应提示考生提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凭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参加考试(有禁忌症者除外);大型活动应提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提前接种新冠疫苗。

六、广大群众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七、鼓励全县各景区、电影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团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