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建设法治新高地,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产品,优化“多元化”服务供给。一是完善“立体化”服务网络,提升“常态化”服务水平;二是构建“普惠化”服务机制,夯实“一体化”服务保障;三是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和“党员先锋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整合资源,丰富内涵,纵深推进,横向拓展,全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优质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自法律援助中心进驻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后,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主线,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做到“一站受理、多元化解”,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保留政务中心法律援助受理窗口,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社会影响力。围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主题,联合公证、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开展“送法进园区”“送法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推行“五个当天”(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别困难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四个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缩短办结案周期,让农民工维权“零贻误”、“不落空”。坚持法律援助“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亮出“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推行“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机制,畅通绿色渠道。建立“五一”工作方法,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规范服务接待。县司法局与县人社局联合制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试行方案》,并下发实施。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诊协商机制,与检察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对接法律帮助相关事项,采取定期值班模式,安排律师值班。加快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终端机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入农户”。开展送“典”下乡活动、“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贯穿全年,提升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深化行政复议“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一是强化监督,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不断创新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采用调解及和解的手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件,依法受理11件,不予受理1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放弃行政复议申请1件。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4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3件,未审结4件。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8件,该局从答辩、准备应诉文书等处着手,积极应诉,目前法院暂未作出判决。2022年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仲裁案件1件,行政监督2件。二是深化便民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工作。该局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复议便民、复议利民的行动宗旨,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复议机制体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全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该局继续借助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这一县级平台积极响应省市号召,迅速开展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咨询服务。三是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该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达到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目标。截至目前已审查各类文件25件,提出修改意见65条,其中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已依法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件,属于部门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各类合同16份,提出修改意见22条。
提升公证服务形象,开拓“一网通办”。我县公证处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公证工作的进行,努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一是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确保公正公平。在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时,始终做到每一个公证事项受理、审批、出证、归档一条龙的制约机制,人人把关,环环精细,确保了所受理的公证案件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的合法性、申请公证的行为、事实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公证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公证书的出具、案卷的归档,都有明确的程序规范约束;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不予办理,对于办结的公证事项按时整理归档,确保高质量地办结每一项公证业务。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便民服务措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上墙,制定了一系列对公证处的监督及管理文件,加强内部管理。二是提高公证服务水平,确保公证质量。为优化公证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95号),落实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对繁琐的公证业务不推、不拖,及时受理,宁可少休息、晚下班也要方便当事人;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办证服务。通过抓政务公开,增强了执法意识,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增加了收费、办证、服务、投诉等环节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营造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服务至上的良好氛围,受到群众的好评;为确保公证的严格有效,尽快办理业务,公证人员不顾路途的辛苦、天气的恶劣,利用节假日等时间,为当地群众办理现场公证案件3件,虽然办理现场公证的过程有点艰辛,但是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公证处仍会将“公证上门服务”作为一项长期工程,逐渐解决群众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等各种因素导致办理公证的困难。三是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形象。我局公证处在办理当事人上门公证的同时,不断开拓新业务、新领域,在做好继承、委托、声明、合同等公证事项的同时,还积极开拓银行附強、房屋权益转让、提存等新业务,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既增加了业务收入,又提升了形象。2022年6月,县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不动产登记联办制度,于7月13日正式开设“不动产+公证”联办窗口,实现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群众当面解答疑惑80余人次,获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实现了公证办理“零距离”。
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团风版”。该局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自我管理和行政监管,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不断巩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继续推进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重大疑难案件设置专门的金牌调解员。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全面覆盖,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明显提升。探索推进行政调解,完善诉调对接联动机制推动构建联动对接的大调解格局。自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其中涉企矛盾纠纷调解4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该局积极推进优质律师服务,围绕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践,努力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服务性等保障性功能。健全完善县乡两级法律顾问团建设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提高党政机关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理水平,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公益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鼓励和引导律师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每名律师每年至少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不少于24小时的志愿服务。推进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发展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引导支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完善律师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制度,健全律师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重大突发事件善后处置等工作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逐步纳入法治轨道,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组织专业律师深入全县中小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合同、销售履约、停工损失等纠纷,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协助法院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组织律师参加破产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服务企业破产法律事务执业水平,推动律师事务所更好地服务破产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降低律师事务所设立门槛,邀请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设立分所和律师事务所。建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进行服务指引。制定法律顾问参与乡镇政府法治建设和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逐步缩小城乡间、县域间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差异。
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组织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深入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专项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困难职工生产、生活法律需求等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解答。真正实现了“政务下基层,群众不出门,绿色帮代办,企业不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