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执法检查

8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县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效治理违法建设,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促进《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在我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永忠、副主任胡文中出席,副县长熊孟元应邀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团风镇张家湾违法建设点、观音墩还建小区治理点,回龙山镇独尊山村治理点,马曹庙镇沙河图村街道沿线整治现场,对各乡镇加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违法治理的预防和监督情况,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情况,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在马曹庙镇召开的座谈会上,丁永忠在听取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曹庙镇关于贯彻执行《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后。

丁永忠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促进《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贯彻落实的有力措施和途径,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的一次严肃执法活动,各相关部门、县乡镇村要对照《条例》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确保《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在我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胡文中要求,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村要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履责意识,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会上,市县人大代表、部门负责人就当前我县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政府督查室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政府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联合执法、组织建设、纪律检查、经费保障等工作力度,以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作为政府行动力,确保《条例》有效贯彻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政府办、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