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我县选聘首届30名法治督察员

10月20日上午,我县举办了法治督察工作人员聘任仪式,首届30名法治督察员正式“持证上岗”履职。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叶青锋出席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宣读了《关于聘请团风县首届法治督察工作人员的决定》,叶青锋为法治督察员颁发了聘书,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领学了《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法治督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叶青锋代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员会向各位法治督察员表示祝贺。他指出,获聘法治督察员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法治督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他要求,每位法治督察员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法治督察员的重要使命。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有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牢牢树立清正廉洁、严肃严谨的督察作风,客观公正地进行法治监督,通过法治督察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将督察工作做实做细,从而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体系,真正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要落实责任,全面履行法治督察员的职能职责。要立足岗位优势和专业优势,切实肩负起法律监督与制度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等各个环节法治督察任务,坚持法治团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推进,从不同的视角认真履行法治督察职责。要紧盯重点工作,牢牢把握法治督察工作关键环节,在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上下功夫,切实推动法治督察工作取得实效。要深学笃行,充分彰显法治督察员的社会效益。要不断加强学习,了解和熟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要掌握《民法典》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督察水平。要把握好法治督察的重点和尺度,在督察过程中坚持做到不违法、不越权、不凭个人感情办事,自觉维护法治督察员的良好形象,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的尊崇者、引领者、践行者。

(作者: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