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6号)

团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56号)

2022年11月4日,我县在城区常态化核酸筛查时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为有效遏制新冠病毒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1月4日22时起,对团风县城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临时管控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减少流动;确需离团的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展核酸筛查。请广大居民按照社区(村)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手机,佩戴好口罩,有序前往采样点采样;没有身份证和手机的老人儿童,提前准备静态码,由工作人员协助登记。采样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交谈。

三、严控人员聚集。临时管控区域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旅游景区景点临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监所、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倡导广大居民和各餐饮单位不堂食。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等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紧盯重点场所。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要安排专人督促进入人员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并严格查验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社区(村)管理。若有困难和问题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向所在社区(村)咨询。后续管控措施因时因势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团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4日